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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101學年度 市立幼兒園/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招生注意事項

一、辦理招生之幼兒園(以下所稱之市立幼兒園及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係8月1日將改制之市立幼稚園及市立托兒所與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)

二、招生對象: 101學年度市立幼兒園及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(以下簡稱各園)招生之「適齡幼兒」為設籍或居留本市之外籍、華裔(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,學區劃分以居

三、招生年齡
(一)2足歲:民國98年9月2日至民國99年9月1日出生者。
(二)3足歲:民國97年9月2日至民國98年9月1日出生者。
(三)4足歲:民國96年9月2日至民國97年9月1日出生者。
(四)5足歲:民國95年9月2日至民國96年9月1日出生者。

四、招生名額:依各園核定班級總數計算,每班以30名為限。2足歲幼兒之班級,每班以16名為限,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。

五、招生資格及方式:各園一律採「申請登記」方式辦理,免試入學


登記日期與時間
(1)優先入園
a. 5、4足歲:101年5月25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。
b. 3足歲:101年6月1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。
c. 2足歲:101年6月6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。
(2)一般入園
a.第1階段5足歲:101年5月28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。
b.第2階段4足歲:101年5月30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。
c.第3階段3足歲:101年6月4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。
d.第3階段2足歲:101年6月7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。
*幼兒於各階段以登記1園為限,違反規定者,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。*

/////檔案下載處////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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